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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无私慎取予——(明)陈道

来源: 日期:2017-10-13

 

名言

官者,一时也。民者,恒远也。可不官,岂可不民焉?

                                ——陈道 

 

简介

陈道(14361504年),字德修,又字德政,号南山,明代广东广州府增城县人。由于与同时代的另一位清官陈政同族,因此增城民间将他们二人并称为“二陈”。明朝洪武初年,陈道的祖辈被派遣到泗州任职,开始宦居盱眙,所以又有陈道客籍江苏的说法。明英宗天顺六年(1462年),陈道中举,天顺八年(1464年)入京应试中得进士。曾在刑部、兵部、都察院等司担任主事,又辗转浙江、江西、云南、陕西、河南等多地做官,后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在担任刑部郎中时,陈道因为人严肃,不苟言笑,又铁面无私,就像铁板一样,所以同僚们都称呼他为“板陈”。陈道善诗词,有《笔酬》《南山类稿》等诗集传世。

 

事略

戒奢拒贿  “板陈”扬名

 

陈道自小胸怀大志,既聪颖好学,又能刻苦用功。因为他的堂兄陈克在河北沧州河间县担任教谕,陈道便不避艰辛,千里迢迢前往堂兄处求学,以堂兄为师。河间县古称瀛洲,地处华北平原,秦汉唐宋曾在此设郡、立国、建州、置府,人文渊博,英才辈出。陈道到达河间之后,跟随陈克,多与河间豪杰接触,互相砥砺,交流学习,因此学问一日千里。明英宗天顺六年(1462年),陈道被河间县推荐,参加应天府举行的乡试,考中举人。其后又于天顺八年(1464年)入京参加会试,得中进士,时年二十八岁。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陈道得授吏部文选司主事,从此步入仕途。

明朝中叶后,社会风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步变得奢侈糜烂,拜金之风盛行。陈道就任的吏部文选司,主要负责登记官职空缺,选派官吏任职。由于吏部文选司主事一职掌握着官员的升迁,可谓官小权大。许多返京述职的官员都希望在下一轮的任命中能被安排到一个肥差上,故而纷纷贿赂经手此事的吏部官员。可是陈道在主事一职上兢兢业业,未尝收受半点贿赂。正因如此,陈道得罪了那些收受贿赂的同僚,他们讥讽陈道:“世间岂是汝一个正乎?”他们认为,那些外放的地方官搜刮那么多财富,送些给吏部官员,也是理所当然。如今朝廷哪个官员不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唯独陈道不识时务。面对同僚的讥讽,陈道不予理会,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我行我素。终于在明宪宗成化五年(1469年),陈道“因事坐累”,被排挤到南京刑部,担任管理司法案件的刑部员外郎。

陈道到达南京后,因为工作负责、办事认真,很快就被提拔为刑部郎中。当时的南京城奢靡之风较北京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些实力雄厚的富商往往与手握重权的官员沆瀣一气,谋取利益。

在临近中秋的一天,一位腰缠万贯的富商登门拜访陈道。寒暄几句后,富商差人奉上一个精致的月饼礼盒,陈道推辞不受。富商见陈道不肯接受,便将礼盒硬往陈道手里塞,推搡之中,将礼盒打翻,只见礼盒中的金条撒满一地。陈道见状大惊,大声斥责道:“以货饵人,以金饵人,此乃贿赂也!他人似鱼,你可饵之,我陈道乃铁板一块,岂是此货礼金银能饵之人!”商人被赶出门外后,不禁喃喃自语道:“真乃板陈也!”后来,陈道在自家门上贴了一张字条,上书“只理公事,私谒请回”。“板陈”这个名声也悄然传遍南京城。

 

明镜高悬  惩奸除恶

 

在刑部郎中一职上,陈道充分发挥他的工作才能,办案效率极高。他的上司刑部尚书周庄懿非常器重他,让他负责检查审定刑部各司所草拟的奏章。刑部的同事有难以决断的案件,都会找他商量或请教。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陈道的父亲过世,他回乡服丧守孝。三年后,陈道回到南京,改任南京兵部武选司郎中。明宪宗成化十八年(1482年),陈道被提拔为浙江金华府知府。

金华府是浙江的大都,因为临近闽赣,民情十分复杂,府衙的事务繁多。陈道到达金华后,便向当地父老以及衙门差役打听情况,很快就对当地风俗民情了如指掌。金华府人喜欢打官司,而许多诉讼官司又往往牵连数十人,故很多案件未能及时处理,积压甚多,百姓因此颇有积怨。陈道善于理事,办事果断,早在南京刑部时就已经在决狱断案上表现出非凡的才能。他在短短的时间内,便把拖沓数年的案件全部处理完毕,而且审案时候,能做到明镜高悬,往往以数语便能理清案情,给出合理的判决。

当地有一个霸道的豪民祸害乡里,人称“惹不起”,屡屡犯下大案。前任官员因为其在地方势力巨大,都不敢对其进行处置,无论官府还是百姓都对他无可奈何。陈道却秉公办案,设计逮捕了这个犯人,将其绳之于法,金华民众无不拍手称快。

金华府的监狱原本建立于府城之外的空旷之处,因为疏于管理,常常出现劫狱和越狱的恶性事件。陈道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拨款在牢狱周边建立高墙,并将其并入府城之内。随后把监狱的大门直接封住,若要进出,必须从府门经过。为了把高墙与城墙连接在一起,必须要将城墙边上的一棵古梓树伐去。可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棵大树来大做文章,他们煽动老百姓起来反对建造高墙,散播谣言,宣称倘若将此树砍去就会放出古树镇压的妖怪。陈道经过调查,将带头生事的人捉拿归案,很快就把监狱并入到府城里。这样一来,金华府犯人越狱的问题基本被解决。

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陈道升任江西右参政,分守湖南道。当时,湖南东部治安乱象层出不穷,常有奸恶之徒成群结队,祸害百姓。陈道一到任便雷厉风行地处理此事,一次就抓捕恶徒数十人,并按其罪行进行收监,分别判刑。经过陈道的整治,“远近肃然”,奸恶之徒销声匿迹,治安状况大为好转。

 

治水济民  政绩斐然

 

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年),陈道调任云南右布政使,再迁陕西左布政使,“所到之处皆有能声”,政绩斐然。明孝宗弘治八年(1495年),黄河水患肆虐。陈道奉旨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他坚持为官以来的准则,处理政务非常果断,赢得士绅和百姓的普遍赞誉。巡抚河南期间,他还上疏朝廷,提出了三个利国利民的建议:其一,陈州与颍州两地州城相隔太远,中间部分成了两不管地带,盗匪容易藏身其中,以致治安出现极大疏漏,建议朝廷在两地之间设置新县城;其二,大名、河南两府都位于黄河边上,容易遭受洪灾,但是两府又不能通力合作,致使黄河水患多年不能根治,建议朝廷统一调度,责令滑县、浚县等沿岸县城按规定派出河工,协调好治理黄河的工程;其三,彰德等府与山西、直隶交错的地区,是水旱灾害频发的地方,在加强救灾的同时,朝廷应该专门设置武臣安抚民情,以防发生民变。皇帝非常重视这些建议,将它们交给公卿讨论,后被一一采纳。

陈道在河南担任巡抚时发现,灾荒之际,一些官员不善变通,仍按照老办法,在开仓放粮时,规定百姓必须每户每丁都来领取救济粮饷。这样一来,领取粮饷的人数高达万人,致使发放工作效率极低,还浪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为了加快救济速度,陈道对发放办法进行改革,改由地方的里正统一领取饷银,然后解赴到县城,兑换为粮谷再分发到百姓手里。改革办法一出,分发粮饷过程中所发生的侵占、克扣等现象大大减少。

明代的河南是全国范围内分封藩王最多的省份,部分藩王宅邸里蓄养着许多游手好闲的无赖。这些无赖仗着皇室的名义,惹是生非,目无王法。陈道无权直接处理他们,只得向朝廷奏疏进言。他认为倘若不能整治这些无赖,那么他们极有可能将来教唆藩王作恶,成为国家的隐患。如果因为他们是皇室宗亲的家丁,就对他们有所偏袒,这并非维护藩王,相反会损害藩王的声誉,不利于朝廷。皇帝准许陈道的请求,下旨让陈道带领这些人参加治理黄河的工程,并许诺将来工程竣工之后,会赏赐这些家丁银两。陈道此举可谓一举三得,一方面保护了老百姓,让他们不再遭受无赖们的欺凌,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工程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还顾全了藩王的面子。

 

严以治家  德泽后世

 

陈道虽然官至一品,但是对家人的要求非常严格。他曾耳提面命他的长子陈大章:“官者,一时也。民者,恒远也。可不官,岂可不民焉?先正,所谓煦煦为仁、孓孓为义,皦皦沽名、庸庸保禄,近世士大夫之急于进取者,往往涉此。吾平生俱不及人,独幸不在此四者之列,亦不愿汝曹效之。”在仁义名禄方面,陈道要求陈大章不要只顾着科考和做官,不要过于看重功名利禄,在做官之前,要先学会做民。所谓做民,即是通晓民间疾苦,以便在做官后多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明孝宗弘治十一年(1498年),陈道以在河南“甚悉治河防寇动中机宜”的政绩入京任刑部右侍郎,没多久,即转为左侍郎。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00年),南京都察院缺员,遂升右都御史,前往南京就任。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年),授南京刑部尚书。明孝宗弘治十六年(1503年)冬,陈道担任南京刑部尚书年满三载,准备前往北京述职。时值隆冬,年近七十的陈道不慎染上寒疾,只能向朝廷上疏请求退休。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明孝宗接到陈道的奏疏,批复准许其回乡养病,但希望其病愈后继续任职。在圣旨送达的前一天,陈道病逝,享年六十八岁。朝廷闻讯,赠其太子少保,赐以大夫的祭祀和葬仪标准下葬。

清儒阮元所修的《广东通志》本传称陈道“为人寡言笑,慎取予,虽尚宽厚,至于临大事、治大狱,则持之如也”。陈道之子陈大章在父亲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之下,亦为人清正。中进士后,历任刑部主事,职方司,典试礼部,太仆寺少卿等职。陈道的孙子陈云松以荫官任陕西参政,亦长于吏治,以清正廉明著称。

 

参考文献

[1] (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百七十五。

[2]陈泽泓:《广东历史名人传略续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

 

摘自《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和广州大学历史系编)

 

《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是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和各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广州市廉洁历史文化的普查工作,在全面搜集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广州大学历史系为主体编撰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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