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广州人物 > 廉政人物

秉公执法铁汉公——(明)黄皞

来源: 日期:2017-10-13

 

名言

吾即受此,缘此死者又不知几千百人!吾虽贫,以老如子孙何?

                                     ——黄皞

 

简介

黄皞(14401512年),字时雍,别号栎坡,广东花县人。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中进士,历官云南左参政、江西布政使司。黄皞为官廉洁,以民为本,刚正不阿。他一生多次抵牾权宦,被时人称“铁汉公”,后因得罪刘瑾遭陷辞官。其事迹见于《江西通志》《广东通志》《花县志》等。

 

事略

不媚权宦  秉公依法

 

黄皞的祖上自北宋末年靖康之变迁居岭南,以避战祸。其曾祖父黄宗善,为人果敢有谋,生逢元末明初的乱世,曾将当地为祸一时的土巡检龙福成“缚送宪司”,为民除害。黄宗善积极参与地方事务,协助官府与民沟通,成为当地有名的豪绅,为黄氏一族在花都不断发展壮大奠定基础。黄皞的祖父黄庆、父亲黄超死后皆被朝廷追封为奉直大夫,其母亦被追赠为宜人。

 

青云桥,位于广州花都区塱头村,黄皞捐资兴建

桥西侧嵌石匾刻书“青云”,传为黄皞亲书

 

黄皞年幼时即展现出其过人的领导气质,常扮演官府人物,“指挥”玩伴。地方长老见其器宇轩昂,颇有官人气度,认为他将来必成大器。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未及而立之年的黄皞考取乡试,成为举人。而后经地方官府荐举,进入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深造。其间,黄皞博览群经,刻苦钻研。不少人慕名而来,拜于门下。他即以书授徒,在其精心的教导下,门下不少弟子终成名士。然而,黄皞虽然桃李满门,但自己却屡次在由礼部主持的会试考试中铩羽而归,始终未能金榜题名。黄皞却并未因此意志消沉,一蹶不振,而是一如既往地认真负责工作,终于在吏部考核中名列第一,被授予吏部司务的职务,后晋升为司封员外郎,负责复查功臣侯爵世袭的事务。时正值大宦官刘瑾专权,权倾朝野,朝中百官多对他百般逢迎,与之相见甚至罔顾大臣礼节,向一位宦官行跪叩之礼。黄皞对此则不屑一顾,见到刘瑾等宦官权贵仅作揖施礼,不失气节,刘瑾则对黄皞心生怨恨。

在任验封司员外郎期间,黄皞不惧怕权威,依法秉公。成化年间,镇守云南的黔国公过世,其任总兵的儿子沐崑请求世袭黔国公。黄皞查阅资料,认为依律沐崑只能袭封西平侯。可是沐崑却不死心,一再上奏。黄皞以一个小官员的身份与之抗衡,坚持己见。最终朝廷认为云南黔国公是“旧恩远镇”,认定沐崑的确不具备资格继承黔国公的封爵,支持黄皞的看法。史籍记载,“由是士人始知恩典之重”。

 

江西督粮  抵牾藩王

 

在结束司封员外郎的职务后,黄皞被委派到千里之外的江西担任江西左参议,主要负责督办钱粮储备事务。在出京之前,黄皞向主管全国财务的户部尚书屠公辞行。屠公说:“江西是宁王的封地,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藩。钱谷事务积敝无数,所以把这件难事交给你来办。”黄皞回答说:“我不敢不尽力办事。我到江西以后,如果有人说黄皞才智低下,不能胜任江西左参议的职务,这可以相信。但是如果有人说我贪污腐败,请求大人您要明察秋毫。”屠公说:“我怎么会相信你贪污腐败呢?”果不其然,黄皞到任后,打击豪奸,惠泽良民,消除弊政刚猛迅捷,雷厉风行。江西的财政账目繁复杂乱,但是黄皞可以做到不用查阅账目,开口便答,没有一处说错的,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他又精通算法,可以通过口算来得出总的数目,而不必借助算盘。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江西粮政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藏匿在钱粮账目中的“猫腻”被逐一纠正,那些借百姓钱粮“发家致富”的官员胥吏皆得到惩处。由于江西粮政大修,当地百姓的负担大为减轻。

 

乡贤栎坡公祠,为纪念黄皞而建,位于广州花都区塱头村塱西社

 

当时身在江西的藩王宁王朱宸濠有不臣之心,欲取明武宗而代之。他在王府内僭越天子的礼仪,要求江西所有的朝廷命官朝见,并向自己行叩头之礼。别的朝官慑于宁王淫威,都行叩头之礼,唯独黄皞只是拜伏不动,不肯磕头。认识黄皞的人后来都认为黄皞的举止非常得体,忠于朝廷。宁王在四处暗中招兵买马,而兵马训练,无一不需要钱粮的支撑,就想在江西推行钱粮“新政”,即欲以低价收购百姓钱粮,再向百姓横加赋税,以达到其发展壮大的目的。黄皞作为江西主管钱粮的长官,执意阻止宁王推行“新政”。宁王大怒,派遣属下一位李姓官员,施以危言,恐吓黄皞。这位官员对黄皞说:“殿下(宁王)将向圣上具奏弹劾你,只要殿下上奏,即使是布政使、通判等高级地方长官也难逃杀头的命运。”黄皞并未被这样的“危言”所吓倒,他不紧不慢地对那位李姓官员说道:“如果确实要杀头,就杀我一人足矣,何必连累其他人呢?”其后,宁王想方设法收集黄皞工作失误或为官不正的证据,欲将其置诸死地。可是黄皞平日为官清廉,秉公执法,竟然无懈可击。

在稳住了宁王后,黄皞处理政务更加得心应手,“至如辩豪僧之诬讼,遏兑运之侵”,将江西粮政的运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局面。黄皞担任江西左参议长达八年,始终没有得到升迁。江西巡抚林见素曾经推荐过他,连续几任的巡察如乔公、周公、王公等都推荐过黄皞,但因为朝廷内部没有接应的官员,那些推荐黄皞的奏折始终被按着不发,一直没有下文。

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年),大宦官刘瑾控制了朝政,裁撤奉制官,黄皞也在被裁撤之列,不得不离开江西。在黄皞启程时,江西士子和百姓见黄皞“行李萧然”、两袖清风,都攀着他的车辕痛哭流涕,想要联名上书请求黄皞留任。

 

抚镇云南  德比“三原”

 

黄皞离赣后,江西粮政日衰,弊端横生,宁王少了黄皞的掣肘,更是变本加厉盘剥百姓。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在朝臣的合力保荐下,黄皞官复原职,重新管理江西粮务。就在赴任的途中,他又接到圣旨,被转任为云南左参议,负责管理云南地区的军政。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自古就是多民族杂居之地,同时亦与他国接壤,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妥善处理民族问题与藩属国问题就成为黄皞在云南的工作重点。当时,云南纳楼茶甸有个叫作沙福的女土官领兵,与她丈夫的弟弟普显互相攻伐,争夺地盘。早在黄皞来云南之前,双方已经兵戎相见,厮杀了数年,造成当地大量死伤。云南巡抚多次派遣属官前往安抚谈判,希望双方罢兵,可是每次都徒劳无功。黄皞到任后,指出如果前往安抚的不是地方高等官员,“恐怕未能济事”。于是主动请缨,偕同佥司都阃一起前往。刚到茶甸境内,沙福就派出全副武装的精兵猛卒来迎接,意图给黄皞一个下马威。面对刀兵的黄皞却视若无睹,面不改色。他采取恩威并施的方法,将双方约至驿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站在政府和百姓的角度,指陈利弊,反复诘难,尽得其情;另一方面则厉兵秣马,显示朝廷安定纳楼茶甸的决心。在黄皞的努力下,福代、普显皆表示愿意立约为证,停止干戈。数月后,并不甘心的沙福派人送来千两黄金,要说动黄皞修改合约,一起联手消灭普显,遭到黄皞坚决拒绝,黄皞说:“我虽然贫困,但我深知如果收受了你的馈赠,因此改变和约,干戈必然再起,那时为此千金而伤亡的百姓又不知有多少了。”在黄皞的努力下,茶甸的内乱最终平息。

 

接旨亭,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塱头西社友兰公祠内。为黄皞长子黄友兰为纪念父亲黄暤和五弟黄学准获封“父子两乡贤”接旨而建,故名“接旨亭”。

 

茶甸事件结束后,当时与明朝云南接壤的安南国地方长官那代攻破蒙自城,掳掠了蒙自城县令禄卿的妻子,巡抚云南的明朝官员都忌惮那代军威,不敢过问。黄皞到达蒙自后,派军挖深城壕,加厚加高城墙,调集足够的粮饷以操练士卒。在做好这些准备后,他亲自写信给那代,要求放还禄卿之妻。那代自知无法与明朝军队抗衡,心生畏惧,不战而降。黄皞兵不血刃地收复失地,并在当地土司的请求下,派遣军队辅助滇南土司治理地方,由此滇南边境得以安宁。

黄皞在云南为官功勋显著,惹来了朝中权宦的嫉妒。当时朝廷委派依附刘瑾的宦官崔安前来云南视察,他在云南作威作福,仗势对黄皞含沙射影,无中生有,出言不逊。黄皞素来看不惯宦官乱政,对崔安的无故指责更是怒从心起,他声色俱厉、据理力争,指责权宦违法乱政,使得崔安无从辩驳,有口难言,自惭形秽,连呼“铁汉吏”。此事不胫而走,传至民间,百姓称赞黄皞刚正不阿,尊称其为“铁汉公”。

没多久,云南遇到天灾,民不聊生。黄皞急报京城,请求钦准开仓赈灾,但奏章被刘瑾压下。黄皞不顾个人得失,毅然放粮救民。刘瑾却借机陷害,说他有违皇命,借赈灾贪污,逼迫他向朝廷辞官致仕。

如当年离赣返粤时一样,这次致仕还乡,黄皞依然两袖清风,垂囊而归。当时前来送黄皞归乡的百姓络绎不绝,有拄着拐杖、白发驼背的老人哭着叹息道:“三原公后,无此廉节也。”将黄皞的廉洁与历仕五朝,曾官至少傅的明代著名政治家、学者、“三原学派”代表人物王恕相提并论。

 

以民为先  诗书传家

 

在黄皞的家乡广州花都区塱头村至今仍流传着不少关于“铁汉公”大公无私,造福人民的传说。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奉旨放木鹅”的故事。据说,当年皇帝感念黄皞廉直及其功勋,特赐予他一只木鹅,准其将木鹅放入江河之中,漂流三日,木鹅所流经之田地均归黄皞所有。黄皞不敢有违皇命,归乡后,将木鹅放入江河之中,但又恐木鹅流经区域过大,多占百姓田地,故悄悄地让一小孩潜入水中,将木鹅移至一水塘之中,以免多占百姓田地,与民争利。

 

广州市增城区塱头古村黄氏祖祠门联“公孙八科甲,父子两乡贤”

 

辞官归乡后的黄皞极其重视子孙教育。他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七个儿子中有五人考取了举人、进士,且皆能造福乡里百姓。黄皞和他的第五子黄学准,被皇帝赐“乡贤”之称,因此有“七子五登科”、“父子两乡贤”的美誉流传至今。在黄皞重视文教的家风影响下,塱头村成为远近闻名的进士村,先后曾有十余人考取了进士或举人。晚年的黄皞,闭门不出,在家闲居,爱好吟咏诗词,诗力愈加精进。黄皞于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年)逝世,享年七十三岁。

 

参考文献

[1] (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百七十六。

[2] (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一百十一。

[3] (明)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十二。

[4] (清)光绪《广州府志》卷一百十五。

[5] 孔昭度:《花县志?人物志》,民国铅印本。

 

摘自《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和广州大学历史系编)

 

《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是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和各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广州市廉洁历史文化的普查工作,在全面搜集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广州大学历史系为主体编撰而成。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gzsdfz.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020-83501579(信息资料处)

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447号 邮政编码:510091 电子邮箱:gzsdfz@gz.gov.cn

ICP备案号:粤ICP备09204806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00003

广东广州

自2017年来您是本站第21292位访问者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