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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家非政府民调机构——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

来源: 日期:2018-03-3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成立于1988年,主管单位是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2007年转为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院),属社团法人,是全国第一家非政府民调机构。

1987年12月中共广州市委召开五届二次全会,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谢非代表市委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决策咨询制度。根据市领导谢非、朱森林、张汉青的提议和具体批示、指示,全会决定,为了及时反映各领域、各阶层的民意以及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使党政部门各项重大决策始终得到广大民众拥护支持,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发展,建立民意咨询制度,成立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会后,由市委办公厅发文对组建民意中心作出安排。

1988年4月,广州民意中心正式成立,定位为“院外”收集、反映和研究社情民意的非政府民意调查机构。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和“人员自聘、活动自理、经费自筹”的组织运作模式,逐步建立起顾问团、专业指导委员会、调查网等三大网络,成为有一定研究能力、独立开展工作的社会团体。

民意中心以“让政府了解民众,让民众了解政府”为宗旨,以紧扣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心声为工作方针,坚持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工作原则,开展民意调查。自成立起每年都开展反映市民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评价的“广州社会心理与情绪追踪调查”;从2002年起连续6年进行“广东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公众评价调查”。还开展了涉及物价、社会治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看病就医、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调研课题,收集反映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和民生热点。直接参与10多个立规立法论证调查,积极展开物价改革、地铁票定价、公交票价调整、自来水提价、管道煤气调价、有线电视收费等项目的民意调查,为政府修正并形成最终有关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还通过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如住房改革千家谈、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千家谈等活动。民意中心还参与政府系统行风评议调查,开展“广州市政务公开状况公众评价调查”、全市范围政务窗口服务评价和公用事业行业有关民调,并被聘为工商、卫生、公安、地税等局的社会监督员。

到2007年底,民意中心累计完成各类民意调研课题360项,印发《民意内参》、《民意参考》合计270期。2008年11月,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在广东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发言认为,成立全国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是广州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具有广州特色的有效做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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