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征求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初选大事意见的函

来源: 日期:2017-01-25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自2014年起,由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承办,市委宣传部、广州日报社(大洋网)、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协办,并成立了由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主任的广州市年度入载地方志大事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

为顺利开展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大事评选工作,我办从《每天快报》《穗府信息》《羊城今古》《穗府督办》《广州大事记》广州日报及中国广州政府网、48-365365等多种渠道,按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个大类,整理形成《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初选大事(征求意见稿)》(简称《初选大事》,详见附件)。根据《广州市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把《初选大事》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审核《初选大事》条目,认为作为候选大事的请在“□”上打勾,勾选数量请控制在30条;并请对《初选大事》内容进行增删、修改,条目进行补充,对所增加的大事,请完整表述大事发生的时间、主体、产生的影响等内容要素,形成初选大事新条目。

初选大事》文中凡标注需补充相关内容的,请有关单位予以支持,补充所需内容。

各单位反馈意见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请于215日前,以书面意见正式函复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gzsdfz@gz.gov.cn

初选大事》电子版可在48-365365(http://www.caszyy.com)的“通知公告”或“评选工作动态”栏目中下载。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2016年度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初选大事(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124日    

 

(联系人:郝红英,联系电话:8350164813427505212;常国光,联系电话:8350851613610008962

 

   (注:附件使用word 2007以上版本打开方可直接点击复选框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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